根據(jù)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國內成品油價格調整要求,按照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北京市汽、柴油最高零售價格自2023年4月17日24時起,每噸分別提高550元和525元;89號汽油由每升6.96元調整為7.38元,提高0.42元;92號汽油由每升7.44元調整為7.88元,提高0.44元;95號汽油由每升7.92元調整為8.39元,提高0.47元;0號柴油由每升7.14元調整為7.59元,提高0.45元(具體價格見附件)。各成品油零售企業(yè)可在不超過最高零售價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體零售價格。北京市汽、柴油最高批發(fā)價格,合同約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業(yè)的,按照最高零售價每噸扣減300元確定;合同未約定配送的,按照最高零售價每噸扣減300元和運雜費(最高零售價格的1%)確定。
各成品油經營單位要嚴格執(zhí)行國家成品油價格規(guī)定,實行明碼標價,在明顯位置公布油品價格,切實維護成品油市場穩(wěn)定。消費者可通過12345平臺舉報價格違法行為。
附件:北京市汽、柴油價格表
北京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4月17日
附件
北京市汽、柴油價格表
注:以噸為單位的保留到元;以升或公斤為單位的保留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
(來源:北京市發(fā)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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