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慮到近年來四川省燃煤發電機組發揮的頂峰兜底作用,結合相關企業經營狀況,同時與電力中長期市場銜接,調節系數δ暫按1.3確定。綜合當前電煤價格、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明確的全省燃煤發電機組供電煤耗調整上限值,以及當前煤電容量電價按國家核定標準50%執行的實際,測算確定火電競價現貨市場申報價格上限為0.51元/千瓦時。
原文如下: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明確我省火電競價現貨市場限價規則有關事項的通知
(川發改價格〔2024〕589號)
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四川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國家能源集團四川發電有限公司、華電集團有限公司四川公司、四川白馬循環流化床示范電站有限責任公司、四川中電福溪電力開發有限公司、四川瀘州川南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各有關市場主體:
為進一步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規范電力現貨市場運行,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電力現貨市場基本規則(試行)》(發改能源規〔2023〕1217號)《關于建立煤電容量電價機制的通知》(發改價格〔2023〕1501號)等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經商四川能源監管辦、四川省能源局,決定加強對我省火電(燃煤發電)競價現貨市場限價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限價規則
對火電競價現貨市場設置申報和出清價格上限。當火電競價現貨市場獨立運行時,申報價格上限以煤電變動成本為基礎,統籌考慮電力供需形勢、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綜合確定;出清價格上限與申報價格上限一致。水電、火電等不同電源同臺競價后,根據各類電源發電特性、邊際機組成本等,另行明確現貨市場限價規則。
火電競價現貨市場獨立運行時,申報價格上限=燃料成本×調節系數δ+其他變動成本。
(一)燃料成本。
燃料成本=煤價P×平均供電煤耗K。
其中:煤價P暫根據全省燃煤發電機組入廠標煤均價確定,后期探索與全國煤炭交易中心公布的國煤下水動力煤價格指數NCEI、環渤海動力煤價格指數BSPI等掛鉤。
平均供電煤耗K按全省燃煤發電機組實際供電煤耗平均值確定,原則上不超過能源主管部門明確的供電煤耗上限。
(二)其他變動成本。
其他變動成本=燃料成本以外的變動成本÷上網電量。
其中:燃料成本以外的變動成本包括消耗性材料費、脫硫費、水費等,原則上根據上年實際發生數確定。
上網電量為上年度全省燃煤發電機組實際上網電量之和。
(三)調節系數。
調節系數δ統籌考慮電力供需形勢、煤炭價格波動、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省內煤電企業經營狀況等因素綜合確定。
二、申報價格上限
考慮到近年來我省燃煤發電機組發揮的頂峰兜底作用,結合相關企業經營狀況,同時與電力中長期市場銜接,調節系數δ暫按1.3確定。綜合當前電煤價格、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明確的全省燃煤發電機組供電煤耗調整上限值,以及當前煤電容量電價按國家核定標準50%執行的實際,測算確定火電競價現貨市場申報價格上限為0.51元/千瓦時。
三、其他事項
(一)本通知自印發之日后第一個交易日起執行,若國家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省發展改革委將按照上述規則適時調整申報價格上限,并根據我省電力市場化改革進展,進一步完善電力市場價格體系,合理制定市場限價、出清、結算規則,設置二級限價等風險防控措施,促進電力市場平穩有序運行。
(二)燃煤發電企業要做好發電量、發電成本、煤炭入廠價格、供電煤耗、市場價格、發電收入等信息統計工作,按月報送省發展改革委(價格處),為后期政策評估與調整提供支撐。
(三)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四川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交易組織、電量電費結算等工作。執行過程中遇到情況和問題,及時報告省發展改革委。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11月27日
版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