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海南省發改委發布關于完善小水電站上網電價有關問題的通知,對2014年2月1日以后新投產的小水電站執行水電標桿上網電價每千瓦時0.36元,詳情如下:
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完善小水電站上網電價有關問題的通知
瓊發改規〔2022〕7號
省水務廳、各市、縣、自治縣發展改革委、海南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有關小水電發電企業:
為推動我省小水電轉型升級、綠色發展和可持續利用,經報省政府同意,根據《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海南省小水電站清理整治方案的通知》(瓊府辦函〔2020〕57號)、《海南省物價局關于我省水電標桿上網電價有關問題的通知》(瓊價價管〔2015〕195號)精神,現將完善小水電站上網電價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完善小水電站上網電價形成機制
(一)2014年2月1日以后新投產的小水電站執行水電標桿上網電價每千瓦時0.36元(含稅,下同)。
(二)對2014年2月1日以前投產,且通過水利部綠色小水電示范電站評定和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評審的小水電站給予電價激勵,享受水電標桿上網電價每千瓦時0.36元。
二、規范電價激勵執行程序
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在完成綠色小水電示范電站與安全生產標準化考核后,應及時將考核結果送省發展改革委和省級電網企業。省級電網企業收文后,對符合規定的小水電站于次月起執行水電標桿上網電價每千瓦時0.36元。
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執行。請相關單位嚴格執行有關要求,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執行中如有問題,及時報省發展改革委。
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7月1日
(此件主動公開)
來源:海南省發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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