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2022年5月至11月,福建省在開展“清水藍天”跨區域交叉執法檢查過程中,查辦了龍巖新羅、永定、漳平,三明永安等地一系列非法焚燒電子垃圾案件,屬地生態環境部門分別將案件刑事移送屬地公安機關。經對上述案件串并分析,發現彼此均有關聯,案件涉及電子垃圾的收購外銷、焚燒處置、提煉成品回收銷售等多個環節,網絡覆蓋福建、廣東等省,屬集團性、系列性案件。為打擊違法源頭、摧毀違法網絡、阻斷違法鏈條,福建省生態環境廳(以下簡稱“省生態環境廳”)提級移送,將相關問題線索并案移交福建省公安廳(以下簡稱“省公安廳”)進一步偵辦。
2023年3月,省生態環境廳與省公安廳會商,將串并成果列為省級督辦線索,成立聯合專案組(代號“2303”),由分管廳領導擔任組長,持續深挖違法鏈條網絡,查清犯罪團伙的人員情況、組織構架及犯罪窩點。7月26日至27日,省生態環境廳聯合省公安廳在閩粵兩省5市8縣(福建龍巖新羅、永定、漳平,福州羅源,廣東佛山南海,汕頭潮陽、潮南,河源源城)同步收網,最終,成功摧毀一個在閩粵兩省流竄作案的特大焚燒電子垃圾污染環境犯罪團伙。該團伙犯罪人員眾多、分工明確、點多面廣、作案隱蔽、情節惡劣,為近年來福建省查辦最大的集“供應、生產、銷售”全環節危險廢物污染環境犯罪案件。
【查處情況】
“2303”專案是一起典型的團伙性跨省污染環境案件,涉及省內外線索交錯復雜,省生態環境廳與省公安廳成立聯合專案組,在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公安廳的大力支持協同下,前后共抓獲犯罪嫌疑人64名,摧毀上游供應電子垃圾公司、下游非法處置危險廢物公司各2個、倉儲點4個(均在廣東),非法焚燒電子垃圾窩點12個(均在福建),查獲電子垃圾及危險廢物成品5000余噸、成品金屬錠120余噸,查扣涉案車輛6部、賬本161份、銀行卡500余張,凍結涉案資金130余萬元,扣押現金23萬元,初步查證涉案資金1.8億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6〕29號)第一條第二項的規定,福建省龍巖新羅、永定、漳平,三明永安,福州羅源,莆田仙游等地生態環境部門分別將相關案件移送屬地公安機關,屬地公安機關分別立案偵查。截至2023年10月中旬,“2303”專案共抓獲犯罪嫌疑人64名,已有5名犯罪嫌疑人分別被判處六個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另有19名犯罪嫌疑人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啟示意義】
本案中,省生態環境廳堅持不同點位非法焚燒電子垃圾案件特點的共性研究,捕捉發現關聯性后及時擴線并案,聯合省公安廳深入研討會商,分析研判形成大案要案線索。省生態環境廳與省公安廳強化聯動,成立省市縣聯合專案組,緊盯電子垃圾的收購外銷、焚燒處置、提煉成品回收銷售等環節進行全鏈條查辦攻堅。閩粵兩省深化案源協作、執法聯動和協查管控,協同打擊跨區域環境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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