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等三部門聯合發文,住房公積金將實現繳存異地互認和轉移接續。西寧(樓盤)住房公積金能否與外地公積金實現對接,成為不少市民關注的問題。10月15日,記者就公積金貸款等市民關注的一些疑慮采訪了西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記者獲悉,雖然我省與省外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尚未展開,但省內已經實現異地公積金貸款,并可以用公積金貸款在西寧買房。
疑惑一
西寧市公積金能否與外地公積金實現對接?
解答:雖然住建部等三部門聯合發了相關通知,但目前西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還沒有收到相關文件,所以尚不清楚我省相關政策什么時候能出臺落地。待收到文件后,西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才會著手研究。在新政策出臺之前,還是要按照現行規定來執行。
疑惑二
省內異地公積金貸款如何辦理?
解答:我省職工可以辦理省內異地公積金轉移并用公積金貸款購房。職工可持雙方身份證、戶籍證、結婚證、購房合同、住房款首付收據、工資清單,還需要出具異地貸款承諾書、單位出具的繳存證明,然后到西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貸款手續。目前為止,省內異地公積金貸款達到4803筆,共7.52億元。
疑惑三
住房公積金繳存金額怎樣核定?有什么標準?
解答:2014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2013年度平均工資,月平均工資收入超過在職職工2013年度月平均工資3倍的職工,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均按統計部門公布的2013年度的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確定。
另外,單位及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5%,最高均不得超過12%,即:2014年度單位月繳存金額最高為1563元,個人月繳存金額最高為1563元。
疑惑四
市民提取公積金應該注意什么?
解答:為進一步規范繳存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繳存職工自2014年10月1日起購買自住房,使用自有資金付清購房款的,自付清房款之日起2年內,對該房屋擁有的所有權的職工可以申請提取1次本人名下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提取總額不得超過房款總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