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發《關于下達酒泉市“十四五”第二批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指標的通知》。
《通知》表示,去年以來,酒泉市在新能源項目建設及配套產業落地方面取得較好成績,為體現“大干大支持”的發展導向,經研究,現下達酒泉市"十四五"第二批風電、光伏發電項目指標400萬千瓦,實施時間為2023-2024年(包括專項安排敦煌市100萬千瓦),均為市場化消納項目,其中風電200萬千瓦,光伏發電200萬千瓦。
《通知》要求,做好“十四五”第二批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市場化并網儲能配置工作,鼓勵采取“光熱+風光電”一體化建設的模式,確保電源和儲能設施同步建成。
要結合產業發展優勢,重點圍繞產業鏈缺失環節開展招商引資推介,做好新能源配套產業和培育,著重做好全省新能源產業鏈缺失環節的“補鏈”工作。
對單獨下達敦煌市100萬千瓦指標,由敦煌市人民政府負責實施,確保項目集中建設,具有規模效應。
根據甘肅酒泉“十四五”第一批(2021-2022年)風電、光伏項目競配結果,酒泉市2021年風、光建設規模為806MW,其中光伏756MW,風電50MW。風電50MW的業主為中節能。
酒泉“十四五”第一批風、光項目名單
原件見下:
來源: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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